电子报关
在 VNACCS/VCIS 系统申报进出口报关单,跟踪查验分流并办理至通关。
- 申报前审核单证
- 需要时办理补充申报与修改报关单
- 跟踪至取得通关结果
CARIMEX 在 VNACCS/VCIS 系统办理电子报关、进行 HS 编码归类、处理黄色与红色分流报关单,并为胡志明市、同奈及巴地头顿的进出口企业准备享受优惠税率的原产地证单证。
在一票进出口货物中,运输环节通常有明确的时间表。难以预料的是海关手续:一个不准确的 HS 编码、一份漏签字的单证,或者一张恰好在周末落入红色分流的报关单 —— 任何一项都足以让货物滞留数日,并产生滞箱费与港口堆存费。
CARIMEX 承接全部环节:从货到之前的单证审核、在 VNACCS/VCIS 系统申报、跟踪分流结果,到安排人员在港口配合查验并完成通关。由于 CARIMEX 同时拥有自有牵引车队与位于仁泽的集装箱堆场,企业可就报关、运输与堆存对接同一个窗口 —— 而不必协调三家供应商,一旦延误又互相推诿。
覆盖地区:吉莱港与胡志明市区域 · 盖梅 – 施威港区 · 福安港与同奈各工业区 · 隆平 ICD · 经新山一机场的空运货物。单证咨询:+84 933 968 988。
从签约前的 HS 编码归类,到港口查验与通关
在 VNACCS/VCIS 系统申报进出口报关单,跟踪查验分流并办理至通关。
在下单前确定 HS 编码并预先测算应缴税费总额,让企业掌握真实的到岸成本。
报关单进入黄色分流时补充单证,进入红色分流时安排人员到港配合查验。
用于享受优惠税率的原产地证单证、检疫登记、质量检验及进口许可证申请。
报关单登记后,海关系统自动将其分为三个查验等级
| 分流 | 单证审核 | 货物实际查验 | 对进度的影响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 1 类 – 绿色 | 免于详细单证审核 | 免于实际查验 | 最快 —— 缴税后即通关 |
| 第 2 类 – 黄色 | 详细审核单证,将文件与申报内容核对 | 免于实际查验 | 若单证缺失或不一致需补充,则会较慢 |
| 第 3 类 – 红色 | 详细审核单证 | 货物实际查验 —— 比例为 5%、10% 或整票货物 | 最慢 —— 需安排查验、剪封条并掏货检查 |
企业无法自行选择分流类别,但合规记录与单证质量会影响被分入黄色与红色分流的频率。单证前后一致、从一开始就如实申报,是最持久的降险方式。
选错报关单类型代码会导致报关单作废重报,进而拖慢进度。以下是制造与贸易企业最常遇到的代码:
| 代码 | 类型 | 适用情形 |
|---|---|---|
| A11 | 消费类经营进口 | 进口后直接销售,不投入生产 |
| A12 | 生产类经营进口 | 进口用于境内生产的原材料与机器设备 |
| E31 | 进口用于出口生产的原料 | 进口原料用于制成出口成品 |
| E21 | 进口加工原料 | 依据加工合同为境外商人加工 |
| B11 | 经营性出口 | 依据普通贸易合同出口销售货物 |
| E62 | 出口生产成品出口 | 出口以 E31 项下进口原料制成的成品 |
| E52 | 加工成品出口 | 向境外商人出口加工成品 |
完整的报关单类型代码目录由海关总局发布,可能会更新。上表仅列出常见代码 —— CARIMEX 会根据每票货物交易的实际性质确定适用代码。
从一开始就把单证备齐,是避免通关延误最省钱的办法。以下为基本单证,尚不含按商品而定的特殊文件:
上述期限依据《海关法》及现行指导文件,仅供参考。规定可能修订 —— CARIMEX 会按办理每票货物时正在生效的文件进行核对。
HS 编码不只是报关单上的一串数字。它同时决定三件事:进口税率、增值税率,以及货物是否属于专业管理范围。申报错误将导致:
因此确定 HS 编码的时点应在签订合同与下单之前 —— 而不是等集装箱已停在港口、每延误一天就多一天堆存费时才处理。若已错过时机、集装箱已到港,减损的办法是把货物转到港外堆场,在补齐单证期间停掉滞箱费的计时。
HS 编码也与交货条件相关:合同中的 Incoterms 条件决定由哪一方负责申报并缴纳进口税 —— DDP 条件下为卖方,其余条件下通常为买方。
发送发票、装箱单与商品描述 —— CARIMEX 将审核单证,并在您确定订单前告知预计 HS 编码与应缴税费总额。致电 +84 933 968 988 或在线提交需求。
进出口企业最常提出的问题
绿色分流:接受申报信息,免于详细单证审核与货物实际查验 —— 缴税后即通关。黄色分流:详细审核纸质单证,免于实际查验;海关人员将文件与申报内容核对。红色分流:详细审核单证并实际查验货物,比例为 5%、10% 或整票货物。红色分流耗时最长,因为需在港口安排查验。
基本单证为电子报关单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运输单据、贸易合同与介绍信。视商品而定,还可能需要用于享受优惠税率的原产地证、进口许可证、专业检验结果(检疫、质量、食品安全),以及海关要求价格磋商时用于证明价值的单证。
进口货物:在货物到达口岸之日前提交,或自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。出口货物:最迟在运输工具出境前 4 小时;快递货物为 2 小时。报关单自登记之日起 15 天内有效。上述期限依据《海关法》及现行指导文件。
HS 编码决定进口税率、增值税率,以及货物是否属于专业管理范围。申报错误将导致追征税款及滞纳金、因申报不实被处以行政处罚,以及因补充申报、价格磋商或归类分析造成的通关延误。若正确编码需要企业尚未取得的许可证,该票货物可能被停止通关。应在签订合同之前确定编码,而非等货物已到港。
C/O 即原产地证书。并非每票货物都要求,但它是根据自由贸易协定享受特别优惠税率的前提:Form E(ACFTA – 中国)、Form D(ATIGA – 东盟)、Form AK/VK(韩国)、Form AJ/VJ(日本)、EUR.1(EVFTA – 欧洲)及 RCEP 表格。有无 C/O 之间的税差通常远大于办证成本,因此从已签协定的市场进口时,应在合同谈判阶段就要求卖方提供 C/O。
CARIMEX 为经越南南部各口岸与地区的货物办理通关:吉莱港与胡志明市区域、盖梅 – 施威港区、福安港与同奈各工业区、隆平 ICD,以及经新山一机场的空运货物。由于 CARIMEX 同时拥有自有牵引车队与位于仁泽的集装箱堆场,企业可就报关、运输与堆存对接同一个窗口。